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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民日報:值得警思的“強拆論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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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的發(fā)展和城市化不會停止,但“強拆”顯然是開錯了藥方。我們應(yīng)該認真學(xué)習(xí)科學(xué)發(fā)展與和諧社會的要義——任何發(fā)展,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嚴(yán),離不開社會的公平正義,都不能容忍對人民群眾合法權(quán)益的損害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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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家興:城市化強拆非民眾之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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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端強拆事件,正是官員道理和百姓道理碰撞的必然結(jié)果。官員有權(quán),百姓有命,彼此激烈對抗,必然導(dǎo)致矛盾沖突不斷,又哪有國家的發(fā)展,何來一個“嶄新的中國”,何解“權(quán)為民所賦”!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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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晏揚:沒有“個體受益”何談“人人受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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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開放的偉大之處,首先就在于我們越來越尊重個人利益,重視個人利益的發(fā)展和保障。事實證明,個人利益正是集體利益、國家利益的源頭活水和堅實基礎(chǔ),我們尊重和維護個人利益的結(jié)果,恰恰是集體利益、國家利益得以發(fā)展壯大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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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陳夢嬌:我們?yōu)楹我趶姴鸬穆飞涎?/FONT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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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遷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百姓過得更幸福、更有尊嚴(yán),倘若拆遷過后群眾的生活水平大不如前,那何必還費那么大力氣?不禁要問,群眾不同意、不滿意并且也不合法的進行強拆,到底是造福于誰?再者說,對百姓都使用“株連”措施,又是誰賦予的權(quán)力?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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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層官員“發(fā)展焦慮”催生強盜邏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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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潘洪其:強拆思維反映地方政府“發(fā)展焦慮”和權(quán)力狂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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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剛剛發(fā)生強拆自焚悲劇的江西宜黃縣,縣政府官員不但不對悲劇深感愧疚不安,不但不深刻反省“強拆戰(zhàn)略”的弊端,反而公開提出“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”,突出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不可遏抑的政績沖動、“發(fā)展焦慮”和權(quán)力狂悖,以及對群眾利益的根深蒂固的漠視與鄙夷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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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風(fēng):宜黃,增長與權(quán)力迷信的典型文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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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官員生活在自己的強大的統(tǒng)治邏輯中,關(guān)注的是增長、發(fā)展等等宏大目標(biāo)。他們根本無意于理解、感受普通民眾的生活,以及他們的尊嚴(yán)、權(quán)利和利益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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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陳曉彬:從“強拆”看政府在市場經(jīng)濟中的角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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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吃夠了計劃經(jīng)濟的苦頭后,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市場經(jīng)濟之路,市場經(jīng)濟之路才是讓絕大多數(shù)國人都受益的路。既然選擇了這條不歸路,就應(yīng)該徹底摒棄違背市場經(jīng)濟原則的思維邏輯。對于地方政府官員來說,堅決維護市場經(jīng)濟原則,比多修幾條路,多建幾座樓,也許是更重要的政績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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矯正扭曲的發(fā)展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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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晶報:消除強拆悲劇先要消除強拆邏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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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內(nèi)也有不少地方依法推進土地征用,拆遷補償公平合理,被拆遷民眾的權(quán)利得到有效保障,這樣的發(fā)展才體現(xiàn)出全社會受益的積極價值來。這絕非強拆之功,要消除新的強拆悲劇,就必須消除地方政府官員心目中的強拆邏輯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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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永勛:轉(zhuǎn)變政績考核方式
對GDP主義釜底抽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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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GDP主義成了主導(dǎo)價值,強拆之類的野蠻增長就會不斷涌現(xiàn)。這更加說明中央強調(diào)科學(xué)發(fā)展觀和轉(zhuǎn)變發(fā)展方式的緊迫性。只有從根本上轉(zhuǎn)變發(fā)展觀和政績考核方式,才能對GDP主義釜底抽薪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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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魏文彪:健全拆遷制度比書記縣長免職更重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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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有通過制度設(shè)計截斷地方政府與拆遷之間的利益關(guān)聯(lián),破除地方政府奉行的土地財政策略,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在雙方未達成拆遷協(xié)議情形下實施強制拆遷現(xiàn)象出現(xiàn),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被拆遷戶過激維權(quán)事件發(fā)生,在更大程度上促進社會和諧與穩(wěn)定。[詳細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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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許小年:宜黃與秦始皇的邏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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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社會的程序是繁瑣的,費時又費事,決策效率低而且是有成本的。秦始皇的決策雖快速有效,但他的問題是成本更高。秦始皇的成本不僅體現(xiàn)在多少孟姜女失去丈夫,多少母親失去兒子,而且超出民力、財力的“跨越式發(fā)展”激起了陳勝、吳廣的大起義。[詳細] | | |